关于印发《赣州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饮用水源水污染应急预案》的通知
网球比分怎么算6平 www.rggts.tw
公司各部门、各基层单位: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供水水源水污染应急处理工作,经集团公司同意,现将《赣州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饮用水源水污染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赣州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饮用水源水污染应急预案》
2.《毒理学指标明细及限值》
赣州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2月17日
附件1
赣州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饮用水源水污染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城市供水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身体健康,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实现小康目标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加强和规范供水水源突发污染水处理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供水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保持社会稳定,确保赣州中心城区供水安全,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しā贰吨谢嗣窆埠凸廴痉乐畏ā贰吨谢嗣窆埠凸环⑹录Χ苑ā贰兜乇硭肪持柿勘曜肌罚℅B3838-200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等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本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应急组织机构
(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 长:集团公司董事长
常务副组长:集团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集团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成员:集团公司高管
成员部门(负责人):生产技术部部长、水质检测中心主任、第一水厂厂长、第二水厂厂长、第三水厂厂长、综合办公室主任、企业管理部部长、管网管理处主任、供水管理处主任、安装工程处主任、二次供水公司经理、物资公司经理。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生产技术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
(二)各部门职责
生产技术部:综合指挥、协调应急处理工作,统一对外信息,定期组织修订应急预案;
水质检测中心:负责水质全面检测工作,及时发现水质污染,及时上报污染情况,进行工艺试验,指导生产;
各水厂:负责感官性状指标的日常检测,负责水源地一级?;で娜粘Q布?,及时发现水源污染,及时上报污染情况,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保证应急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综合办公室:负责对外相关媒体的沟通和对外信息发布以及后勤保障工作;
企业管理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加强警戒、?;は殖?,控制人员出入,落实伤亡人员的接待善后;
管网管理处:保持电话畅通,做好居民用水解释工作,组织应急抢险;
供水管理处:保持电话畅通,做好居民用水解释工作;
安装工程处:参与水体污染期间的抢险;
二次供水公司:协调因水源污染而使二次供水停水的应急处置工作;
物资公司:保障应急物资的及时供应。
四、预警分级
根据水源水质污染的严重程度,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将水源水质污染事件分为四级:Ⅰ级水质污染(红),Ⅱ级水质污染(橙),Ⅲ级水质污染(黄),Ⅳ级水质污染(蓝)。污染事件级别的划分参照如下标准:
(一)Ⅰ级水源污染(红色)
经确认原水出现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时,为Ⅰ级水质污染。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3中项目超出标准限值;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对应《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毒理性指标超出Ⅴ类水时。
(二)Ⅱ级水源污染(橙色)
经确认原水出现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时,为Ⅱ级水质污染。
1、有强烈的恶臭或异味;
2、高锰酸盐指数≥15.0mg/L;
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对应《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毒理性指标超出Ⅳ类水时。
(三)Ⅲ级水源污染(黄色)
经确认原水出现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时,为Ⅲ级水质污染。
1、氨氮:1.5-2.0mg/L;
2、高锰酸盐指数:10.0-15.0mg/L;
3、有明显的臭味;
4、《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对应《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毒理性指标超出Ⅲ类水时。
(四)Ⅳ级水源污染(蓝色)
经确认原水出现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时,为Ⅳ级水质污染。
1、氨氮:1.0 -1.5mg/L;
2、高锰酸盐指数:6.0-10.0mg/L;
3、能察觉到有臭味。
五、预警与发布
水质检测中心应及时与市环保局、市水利局沟通水源水质、水情信息,掌握章江上游水质及水情数据,使水质检测中心能够对数据进行分析总结,从而对原水污染及时预测并提前预警。
各水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加强取水口巡视,利用在线仪表、生态鱼池及相关检测手段,及时掌握原水溶解氧、PH以及感官性状指标的变化。水质检测中心严格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关于原水及出厂水检测项目及检测频次的要求,对原水及出厂水进行检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水质检测及巡查人员在发现水质异常时,须在第一时间,采取最快捷的方式,逐级报告至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紧急情况可越级汇报。
预警发布由水源水质污染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发布。发布信息包括:污染事件类型、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应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由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电话、传真、网络、会议等方式向有关部门发布。
污染事件发生后,如有必要,由生产技术部统一对外信息内容,综合办公室对外发布。
六、应急响应
(一)Ⅰ级水质污染的响应
1、本预案启动;
2、水厂立即停止运行;
3、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向市政府汇报原水污染情况,立即启用应急备用水源;
4、水厂及水质检测中心对污染因子实行重点跟踪检测,每小时检测一次,感官性状指标每小时检测一次,数据及时报公司生产技术部;
5、水质检测中心和水利、环保等部门保持联系,及时掌握水源水质变化情况;
6、生产技术部每日按时向环保、水利、建设和卫生部门汇报水源及供水水质情况。
(二)Ⅱ级水质污染的响应
1、本预案启动;
2、水厂启用应急处理措施;
3、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向市政府汇报原水污染情况,请示启用应急备用水源;
4、水厂及水质检测中心对污染因子实行重点跟踪检测,每2小时检测一次,感官性状指标每小时检测一次,数据及时报生产技术部;
5、水质检测中心和水利、环保等部门保持联系,及时掌握水源水质变化情况;
6、生产技术部每日按时向环保、水利、建设和卫生部门汇报水源及供水水质情况。
(三)Ⅲ级水质污染的响应
1、本预案启动;
2、水厂启用应急处理措施;
3、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向主管部门汇报原水污染情况;
4、水厂及水质检测中心对污染因子实行重点跟踪检测,每2小时检测一次,感官性状指标每小时检测一次,数据及时报生产技术部;
5、水质检测中心和水利、环保等部门保持联系,及时掌握水源水质变化情况;
6、生产技术部每日按时向环保、水利、建设和卫生部门汇报水源及供水水质情况。
(四)Ⅳ级水质污染的响应
1、本预案启动;
2、水厂启用应急处理措施;
3、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向主管部门汇报原水污染情况;
4、水厂及水质检测中心对污染因子实行重点跟踪检测,上午、下午各检测两次,感官性状指标每小时检测一次,数据及时报生产技术部;
5、水质检测中心和水利、环保等部门保持联系,及时掌握水源水质变化情况;
6、生产技术部每日按时向环保、水利、建设和卫生部门汇报水源及供水水质情况。
七、应急处理措施
一旦遭遇污染,各水厂应根据不同污染因子立即启用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如污染因子难以确定或采取的应急措施未起到预期效果,则由生产技术部牵头,水厂、水质检测中心等部门参加,召开紧急现场会议,明确污染因子,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根据可能出现的污染情况,制定以下几种水处理应急措施:
(一)以耗氧量为主的污染
1、在取水口或汲水井投加高锰酸钾,投加量及投加浓度由水质检测中心试验确定;
2、提高前加氯量,具体加量以沉淀池出水余氯不低于0.05mg/L为宜;
3、加大混凝剂的投加量,强化混凝,降低沉淀池出水浊度;
4、在反应池投加粉末活性炭,加量由水质检测中心试验确定,在试验数据出来之前,投加量控制在10-20kg/kt左右;
5、调整滤池反冲洗次数和反冲洗强度。
(二)以氨氮为主的污染
1、提高前加氯量,具体加量以沉淀池出水余氯不低于0.05mg/L为宜;
2、加大混凝剂的投加量,强化混凝,降低沉淀池出水浊度;
3、在反应池投加粉末活性炭,投加量由水质检测中心试验确定,在试验数据出来之前,投加量控制在10-20kg/kt左右。
(三)藻类污染
1、在取水口或汲水井投加高锰酸钾,投加量由水质检测中心试验确定;
2、调整前加氯量,配合高锰酸钾提高预氧化能力,投加量由水质检测中心试验确定;
3、加大混凝剂的投加量,强化混凝,降低沉淀池出水浊度;
4、在反应池投加粉末活性炭,投加量由水质检测中心试验确定,在试验数据出来之前,投加量控制在10-20kg/kt左右;
5、调整滤池反冲洗次数和反冲洗强度,保证滤后水水质。
(四)原水中出现较强异味物质
1、调整前加氯量;
2、加大混凝剂的投加量,强化混凝,降低沉淀池出水浊度;
3、在汲水井或其他投加点投加粉末活性炭,投加量由水质检测中心试验确定,在试验数据出来之前,投加量控制在10-20kg/kt左右;
4、调整滤池反冲洗次数和反冲洗强度,保证滤后水水质。
(五)挥发酚类有机物质污染
1、在汲水井或其他投加点投加粉末活性炭,投加量由水质检测中心试验确定,在试验数据出来之前,投加量控制在10-20kg/kt左右;
2、调整前加氯量,提高预氧化能力;
3、加大混凝剂的投加量,强化混凝,降低沉淀池出水浊度;
4、调整滤池反冲洗次数和反冲洗强度,保证滤后水水质。
(六)镉、砷等重金属污染
1、根据不同的重金属污染在汲水井或沉淀池投加不同的应急药剂,如镉、汞、铅污染,投加石灰、硫化钠;铬污染,投加七水硫酸亚铁;砷污染,投加聚合硫酸铁;
2、加大混凝剂投加量,强化混凝,降低沉淀池出水浊度;
3、调整滤池反冲洗次数和反冲洗强度,保证滤后水水质。
(七)氟化物污染
1、在汲水井或其他投加点投加粉末活性炭,投加量由水质检测中心试验确定,在试验数据出来之前,投加量控制在10-20kg/kt左右;
2、加大混凝剂投加量,强化混凝,降低沉淀池出水浊度;
3、调整滤池反冲洗次数和反冲洗强度,保证滤后水水质。
(八)油类污染
1、请水利相关部门安排船只和拦油栅,在河面上设置拦油栅拦截油污主污染带,使其无法靠近水源?;で?;
2、各水厂在取水口附近设置拦油栅围档油污;
3、在汲水井或其他投加点投加粉末活性炭,投加量由水质检测中心试验确定,在试验数据出来之前,投加量控制在10-20kg/kt左右;
4、在沉淀池反应区设置吸油枕,滤池设置吸油索;
5、加大混凝剂投加量,强化混凝,降低沉淀池出水浊度;
6、调整滤池反冲洗次数和反冲洗强度,保证滤后水水质。
八、应急物资的储备
高锰酸钾:1t
聚合硫酸铁:15t
硫化钠:0.5t
七水硫酸亚铁:1t
石灰:6t
粉末活性炭:10t
吸油枕:300个
吸油索:600m
拦油栅:600m
九、应急解除
(一)原水水质恢复至地表水Ⅲ类标准,应急工作随即解除;
(二)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该次污染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公司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并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补充完善。
十、预案的修订与演练
本预案每两年修订一次,修订工作由生产技术部组织,水厂、水质检测中心和相关部门参加。
本预案每年演练一次。
附件2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
单位:mg/L
序号 | 项 目 | 标准值 | 序号 | 项 目 | 标准值 |
1 | 三氯甲烷 | 0.06 | 41 | 丙烯酰胺 | 0.0005 |
2 | 四氯化碳 | 0.002 | 42 | 丙烯腈 | 0.1 |
3 | 三溴甲烷 | 0.1 | 43 |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 0.003 |
4 | 二氯甲烷 | 0.02 | 44 |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 | 0.008 |
5 | 1,2-二氯乙烷 | 0.03 | 45 | 水合肼 | 0.01 |
6 | 环氧氯丙烷 | 0.02 | 46 | 四乙基铅 | 0.0001 |
7 | 氯乙烯 | 0.005 | 47 | 吡啶 | 0.2 |
8 | 1,1-二氯乙烯 | 0.03 | 48 | 松节油 | 0.2 |
9 | 1,2-二氯乙烯 | 0.05 | 49 | 苦味酸 | 0.5 |
10 | 三氯乙烯 | 0.07 | 50 | 丁基黄原酸 | 0.005 |
11 | 四氯乙烯 | 0.04 | 51 | 活性氯 | 0.01 |
12 | 氯丁二烯 | 0.002 | 52 | 滴滴涕 | 0.001 |
13 | 六氯丁二烯 | 0.0006 | 53 | 林丹 | 0.002 |
14 | 苯乙烯 | 0.02 | 54 | 环氧七氯 | 0.0002 |
15 | 甲醛 | 0.9 | 55 | 对硫磷 | 0.003 |
16 | 乙醛 | 0.05 | 56 | 甲基对硫磷 | 0.002 |
17 | 丙烯醛 | 0.1 | 57 | 马拉硫磷 | 0.05 |
18 | 三氯乙醛 | 0.01 | 58 | 乐果 | 0.08 |
19 | 苯 | 0.01 | 59 | 敌敌畏 | 0.05 |
20 | 甲苯 | 0.7 | 60 | 敌百虫 | 0.05 |
21 | 乙苯 | 0.3 | 61 | 内吸磷 | 0.03 |
22 | 二甲苯① | 0.5 | 62 | 百菌清 | 0.01 |
23 | 异丙苯 | 0.25 | 63 | 甲萘威 | 0.05 |
24 | 氯苯 | 0.3 | 64 | 溴氰菊酯 | 0.02 |
25 | 1,2-二氯苯 | 1.0 | 65 | 阿特拉津 | 0.003 |
26 | 1,4二氯苯 | 0.3 | 66 | 苯并(a)芘 | 2.8×10-6 |
27 | 三氯苯② | 0.02 | 67 | 甲基汞 | 1.0×10-6 |
28 | 四氯苯③ | 0.02 | 68 | 多氯联苯⑥ | 2.0×10-5 |
29 | 六氯苯 | 0.05 | 69 | 微囊藻毒素-LR | 0.001 |
30 | 硝基苯 | 0.017 | 70 | 黄磷 | 0.003 |
31 | 二硝基苯④ | 0.5 | 71 | 钼 | 0.07 |
32 | 2,4-二硝基甲苯 | 0.0003 | 72 | 钴 | 1.0 |
33 | 2,4,6-三硝基甲苯 | 0.5 | 73 | 铍 | 0.002 |
34 | 硝基氯苯⑤ | 0.05 | 74 | 硼 | 0.5 |
35 | 2,4-二硝基氯苯 | 0.5 | 75 | 锑 | 0.005 |
36 | 2,4-二氯苯酚 | 0.093 | 76 | 镍 | 0.02 |
37 | 2,4,6-三氯苯酚 | 0.2 | 77 | 钡 | 0.7 |
38 | 五氯酚 | 0.009 | 78 | 钒 | 0.05 |
39 | 苯胺 | 0.1 | 79 | 钛 | 0.1 |
40 | 联苯胺 | 0.0002 | 80 | 铊 | 0.0001 |
注: ①二甲苯:指对-二甲苯、间-二甲苯、邻-二甲苯。 ②三氯苯:指1,2,3-三氯苯、1,2,4-三氯苯、1,3,5-三氯苯。 ③四氯苯:指1,2,3,4-四氯苯、1,2,3,5-四氯苯、1,2,4,5-四氯苯。 ④二硝基苯:指对-二硝基苯、间-二硝基苯、邻-二硝基苯。 ⑤硝基氯苯:指对-硝基氯苯、间-硝基氯苯、邻-硝基氯苯。 ⑥多氯联苯:指PCB-1016、PCB-1221、PCB-1232、PCB-1242、PCB-1248、PCB-1254、PCB-1260。 |
对应《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毒理学指标及限值
单位:mg/L
序号 |
| GB3838-2002的标准限值 | GB5749-2006 中的标准限值 | ||||
Ⅰ类 | Ⅱ类 | Ⅲ类 | Ⅳ类 | Ⅴ类 | |||
1 | 氟化物(以Fˉ计) ≤ | 1.0 | 1.0 | 1.0 | 1.5 | 1.5 | 1.0 |
2 | 硒 ≤ | 0.01 | 0.01 | 0.01 | 0.02 | 0.02 | 0.01 |
3 | 砷 ≤ | 0.05 | 0.05 | 0.05 | 0.1 | 0.1 | 0.01 |
4 | 汞 ≤ | 0.00005 | 0.00005 | 0.0001 | 0.001 | 0.001 | 0.001 |
5 | 镉 ≤ | 0.001 | 0.005 | 0.005 | 0.005 | 0.01 | 0.005 |
6 | 铬(六价) ≤ | 0.01 | 0.05 | 0.05 | 0.05 | 0.1 | 0.05 |
7 | 铅 ≤ | 0.01 | 0.01 | 0.05 | 0.05 | 0.1 | 0.01 |
8 | 氰化物 ≤ | 0.005 | 0.05 | 0.2 | 0.2 | 0.2 | 0.05 |
9 | 挥发酚 ≤ | 0.002 | 0.002 | 0.005 | 0.01 | 0.1 | 0.002 |
10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 0.2 | 0.2 | 0.2 | 0.3 | 0.3 | 0.3 |
11 | 硫化物 ≤ | 0.05 | 0.1 | 0.2 | 0.5 | 1.0 | 0.02 |
12 | 硝酸盐(以N计) ≤ | 10 | 10(地下水源限制时为20) |